数字命运共同体的三重特性
面对全球数字化这一不可逆转的浪潮,数字命运共同体因其包涵的全面解放社会生产力和全面解放人的巨大潜力,将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重要路径和判定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指数的重要标准。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数字命运共同体
随着数字化浪潮在人类的生活、交流、工作和存在中不可逆转地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数字命运共同体的建构理应也会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一方面来讲,数字命运共同体建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重要内容;从另一方面来看,数字命运共同体建构也是衡量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重要指标。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包含的四大理念(全人类性、未来性、共有性、共同性),数字命运共同体已经实现了高度重合。数字命运共同体主要有三大新特性,能够让其担当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任。这三大属性分别是:数字连通性、数字互惠性和数字调试性。
数字命运共同体的连通性
数字命运共同体的第一大新特性是数字连通性。数字连通性是“超数字时代”人类信息交流与互换、形成交流与互通共同体的新属性,构成了区别于人类现代文明时期最初的交流互通的本质属性。
数字连通是数字时代人类交往主体打破国界限制、进行全球化跨境联通交流的新形式。数字人类的数字连通性,将促成全世界在数字平台上实现跨境交流。“跨文化交际”进行“数字转向”的内在属性,要求连接进入“数字命运共同体”的各方从文化政策和技术支持方面扩展出跨国文化交流的多种渠道,开发更多的跨文化交流网站、手机app软件,最大程度地开放与共享更多的数字化资源,让跨境交际人群更容易、更快捷、更廉价地获取和处置更多的数字信息与多媒体资源。“数字跨文化”可以运用前所未有的廉价、便捷、高速、多元的方式,让更多人无需跨出国境就能切实加入跨国跨文化交流的“大朋友圈”。
在数字全球化的时代,数字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数字化浪潮有利于世界各国交流实体以数字化的全新形式打破国界,构建基于全球化跨境连通交流新形式的数字命运共同体。另一方面,各国数字化的不均衡,甚至基于数字技术优势而产生的新的“数字鸿沟”或“数字天堑”也可能让世界各国之间产生新的“数字垄断”和“数字霸权”,阻断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协同发展,甚至因为数据泄露、黑客攻击等重大数字事件引发社会动荡和暴力动乱。数字全球化像经济全球化一样,都是数字全球化和数字本土化的辩证性统一,数字命运共同体能够超越地域因素对跨文化交流的物理性限制,但不会完全祛除人类跨文化交流进程中的地域特征,从而形成多元共生的“数字全球本土化”。
作为承载数字命运共同体的平台,互联网不但是一个国际交流工具,而且是通过本土交流实现本土化过程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各个国家与国民并不是语言不通、无法理解、互相敌对的文化社群,而是以一种高度的文化多元性形态,努力探索着不同于面对面和实质性接触的、跨文化交流的全新的民族文化“数字大熔炉”模式。这个熔炉无意移民,却能够随意迁移。它不愿殖民,却能够跨越国境长驱直入。它不属于美国,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它并不是实体存在,却又无处不在。具体而言,以互联网为主要阵地的数字命运共同体,在互联世界的同时形成了连通性的新特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数字连通性开拓出了文化畅通性;第二,数字连通性保留了文化差异性;第三,数字连通性塑造出了文化新形式。数字连通性这三个新特征,也让数字命运共同体成为人类有史以来第一个互联世界的平台,其通过范围更广、方式更多、程度更深、关系更密的立体形态把全世界的所有人类紧密地连接在一起。
总之,从未来世界格局的宏观新形态来看,数字命运共同体的建构及其第一大特性——数字连通性——极有可能会塑造出一个全新的数字文化疆域,我们可以将之称为万国连通及其“全球国家数字联合体”:其尊重各国数字文化疆域主权的独立性与完整性,共享联合体内各国的数字信息与数字权利,言说与书写着共同的数字编码语言,发行与流通着共同的数字货币。“全球国家数字联合体”这一新形式或许可以成为符合马克思所预言的,一个人类文明主导下的,以数字科技推动人类生产和生命解放、实现人类组织形式的新型“自由人的联合体”,一个最终能够完成“历史任务”的“自由人的联合体”。